教学科职责
当前位置:首页> 教学科职责

1.在学院院长、副院长领导下开展教学相关工作。

2.负责学院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管理,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案。

3.负责课务安排、教学任务录入、考务工作、毕业答辩、成绩管理、统计教学信息、教学档案管理、三习管理、教学值班督导等教学常规工作。

4.提供各类教学数据报表,负责学院各类教学活动。

5.承办教务相关工作协调、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事故初步认定与上报;协助主管领导组织教学质量的评估和检查。

6.配合各专业办制定各类专业课程计划进度和教师配备,并负责审查和监督实施,做好专业办教师教学改革经验和学院教学经验的总结推广。

7.编制汇总教材选购计划和印刷出版计划,经学院行政领导同意后,及时报教务处,发放教材。

8.负责学生质量信息员的管理及信息收集工作,组织学生开展评学、评教工作及学院教学督导的组织工作。

9.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